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新药遴选制度》相关规定,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已向全院各临床科室征集新药遴选需求,各科室结合临床业务发展实际及患者诊疗需求,提交了新药引进申请。为规范推进新药引进工作,保障临床用药需求,我院将开展待引进新药申报资料接收及挂网比选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药品仅限《南江县人民医院待引进新药目录》(详见附件1)内品种,申报时不得变更药品通用名及规格,目录外药品一律不予受理。
2.申报药品不得列入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价格红区范围。
二、申报原则
1.申报药品须为“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药品,且供应保障能力稳定。
2.受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须为2025年5月与我院签订药品供应合同,且已在“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完成配送关系确认的企业,具备对应药品的配送服务能力。
3.药品品种授权委托书开具时间须自本公告挂网公示之日起,委托书格式、内容及必备要素须符合法定要求,无缺项、漏项。
4.申报药品价格不得高于省级挂网平台公示价格;若申报价格低于挂网平台价格,以该申报价格作为后续实际供应价格。药品纳入我院采购目录后,若发现实际供应价格与申报价格不一致,即刻将该品种从我院药品供应目录中剔除,且相关企业纳入我院诚信管理。
5.申报企业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行业廉政相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与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违规接触,违者其申报资料一律不予接收,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三、申报资料要求
1.《南江县人民医院待引进新药目录》(附件1,按备注栏要求规范填写):纸质版1份、加盖配送企业鲜章,电子版按“配送企业名称+待引进新药申报”命名存储至U盘,U盘随纸质资料一并密封提交。
2.南江县人民医院药品引进“两票制”承诺书(详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加盖配送企业鲜章)。随附件1资料一并密封提交。
3.药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本品种授权委托书(开具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起,加盖生产企业鲜章)。随附件1资料一并密封提交。
4.配送企业开具的企业委托申明书,现场递交,不随前3点要求的资料密封,现场查验递交。递交申报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四、资料报送事宜
1.报送时间:2026年3月30日8:30-9:00,现场统一提交,逾期不予接收,本次申报不接受邮寄、快递等非现场送达方式。不接受非通知时间递交资料。
2.报送地点:南江县人民医院第二办公区5楼评标室
3.资料处理:本次接收的申报资料一经提交,一律不予退还,请申报企业自行留存备份;未按要求密封、提交的资料,我院有权拒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09044071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六、遴选方案
(一)本次新药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根据申报情况分三类开展遴选,具体如下:
1.同一通用名品种,若仅1家配送企业递交资料且资料符合上述所有要求,直接将该品种遴选纳入我院药品采购目录。
2.同一通用名、同规格、同生产企业的品种,若多家配送企业递交资料且资料均符合上述要求,仅遴选配送企业,优先依据我院2025年度药品配送企业考核评级结果排名先后确定;若考核评级排名一致,则按企业2025年度四个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高低确定。
3.同一通用名品种,若多家配送企业递交不同生产企业的产品且资料均符合上述要求,将按照《南江县人民医院待引进新药遴选评分方案》开展比选,按价格+质量+生产企业实力三维度综合赋分、排名,择优遴选。
4.若多个申报药品同为基药/非基药、同为集采中选/非中选,且价格、质量层次、企业排名、综合评分均一致,则通知原申请该药品科室在纪委全程监督下现场抽签确定中选品种。
5.对未递交申报资料的药品,我院将另外择期进行公开遴选。
6.申报企业需保证递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出现虚假委托,一经查实,则2026年度考核排名下调一个评级级别。
七、结果公示
1.本次新药遴选结果将在南江县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附件:1.南江县人民医院待引进新药目录
3.企业委托申明书
南江县人民医院
2026年3月20日